出口信用保险—‘走出去’的坚强后盾
“出口信用保险是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坚强后盾,是解决出口企业融资需求的有力保障,是国外收汇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梁志东今天在此间举办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企业座谈会上表示。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加快,中国企业要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竞争,必将由过去仅承担国内的生产经营风险转变为承担复杂的国际竞争风险,而出口信用保险是克服和减少涉外经济领域中存在的风险的最佳手段之一。这种手段是WTO规则所允许的、支持企业国际化的政策措施之一。
据了解,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行之有效的促进出口、投资的政策性风险保障工具。
梁志东表示,二○○四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对外支付赔款近一亿美元,通过风险控制手段减少和避免了数十倍于这个数字的可能损失,保障了一大批企业运营安全和稳定。
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1919年,英国政府为了对外经济扩张的需要,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出口信用担保局,也是第一家政府支持下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二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先后以不同的模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体制。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为统一各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范,交流业务经验,共享风险信息,研究风险控制技术,总结和研讨业务发展方向,促进出口信用保险的健康发展。世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于1934年成立了名为《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人联盟》的国际性组织,由于首次会议在瑞士的伯尔尼召开,故该机构的简称为"伯尔尼协会"。伯尔尼协会对促进和维护世界贸易和投资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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